湖南顺时律师事务所于2010年1月20日经湖南省司法厅批准设立,由娄底市司法局直属管理,系普通合伙制律师事务所。
2020年7月8日,湖南顺时律师事务所经中共娄底市律师行业委员会批准,成立了中共湖南顺时律师事务所支部委员会。
湖南顺时律师事务所律师楼共四层,位处湖南省娄底市娄星区吉星南路943、945号,紧邻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。办公环境宽敞舒适,窗明几净,文化建设氛围浓厚。
律所名称“顺时”二字,最早出自《左传·成公十六年》记载的“礼以顺时,信以守物”。
律所取名“顺时”,力求“三顺”:一是“顺应法治时效”,精准把握时间节点,为当事人抢抓维权先机、规避时效风险,筑牢权益保护第一道防线;二是“顺应时代法治趋势”,紧跟时代法治建设步伐,持续更新专业知识体系,聚焦新兴法律需求,提供与时俱进的定制化法律解决方案;三是“顺应情理法理平衡”,契合民心所向、时势所需,在法律框架内探寻法理与情理的最优契合点,高效化解纠纷,最大化维护当事人权益,传递“专业不冰冷,维权有温度”的法律服务初心。
湖南顺时律师事务所始终秉持“顺势而为,时不我待”的法律服务理念,恪守以事实为根据、以法律为准绳的执业准则,将追求公平正义、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作为矢志不渝的职责与使命,以专业为根基,以高效为准则,为委托人提供及时、优质、精准、贴心的全流程法律服务。
湖南顺时律师事务所自成立以来,连续多年被评为娄底市优秀律师事务所。在律师行业推进规范化律所建设中,政治功能、组织功能、服务功能显著提升,被评为“娄底市律师事务所规范化建设示范所”。
湖南顺时律师事务所是一家综合性律师事务所,在全国范围内办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》所规定的全部律师业务。
接受自然人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委托,担任常年法律顾问、专项法律顾问。
接受民事案件、行政案件当事人的委托,担任代理人,参加诉讼。
接受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、被告人的委托或者依法接受法律援助机构的指派,担任辩护人,接受自诉案件自诉人、公诉案件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的委托,担任代理人,参加诉讼。
接受委托,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。
接受委托,参加调解、仲裁活动。
接受委托,提供非诉讼法律服务。
解答有关法律的询问、代写诉讼文书和有关法律事务的其他文书。
湖南省娄底市娄星区吉星南路943、945号1-4楼
(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西侧对面)
417000
0738-8870126 / 0738-8870163
您也可直接拨打本所法律服务热线0738-8870126/0738-887016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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